为进一步落实与俄罗斯合作院校的校际协议,重点推动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子项目“人工智能+能源经济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及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的实施,根据学校承担对俄合作相关单位的职责,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派我校副校长苏孜同志、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侯志峰同志、研究生院副院长牟凯同志、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李琼同志以及国际交流中心王龙魁同志于2026年4月20日至24日赴俄罗斯乌拉尔国立经济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执行出访任务,境外停留5天,所有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根据相关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至13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以下部门反映: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31-525213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箱:jwjczybgs@lzufe.edu.cn
国际交流中心电话:0931-5337331
国际交流中心邮箱:international@lzufe.edu.cn
国际交流中心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