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邀请,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与中东欧国家教育交流。经我校党委研究,拟派出副校长李万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姬玫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日赴匈牙利、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参加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会议团,境外停留10天,所有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7日,共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以下部门反映: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31-5252133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箱:jwjczybgs@lzufe.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0931-5337331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箱:international@lzufe.edu.cn
兰州财经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