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实际,现将我校有关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项目选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紧盯《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结合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等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98)查询。
优先资助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类相关专业,教育现代化、社会治理类相关专业,文化旅游类相关专业,先进制造、通道物流、数据信息类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类相关专业,中医中药、医疗卫生、循环农业类相关专业,金融财税、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服务外包产业相关专业,基础学科。
2022 年“西部地方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派出单位共同承担。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我校相应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二、申请方式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申请人请在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5月1日-5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网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网2022年西部地方项目专栏“应提交材料”相关内容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推荐后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申请人请提交项目“应提交材料”所要求书面申请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的本单位正式推荐意见(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逐项做出认定)、《兰州财经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平校区崇德楼623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二)为配合“因疫情原因放弃资格不受再次申报限制”的政策要求,对 2022 年西部地方项目申请人员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2)。
(三)2022年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不受再次申报限制。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推选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学习研究情况,确保项目实施效益。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选派办法和人才培养实际切实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联系人:吉老师
联系电话:0931-5337331
附件:1. 兰州财经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2. 2022 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