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因公出访计划的通知》,各单位(部门)2017年因公临时出访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访的新精神新规定,本着“控制总量、突出重点、保压结合、服务发展”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确保因公临时出访工作更好为我校发展服务。现就做好2017年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部门)因公出访计划应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访批次数和人数,不得因事找人,不得安排照顾性、考察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团组出访。要根据本单位(部门)中心任务、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我省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科学制定本单位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访计划。鼓励支持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人员出国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等明确的学术交流活动。年度计划由我校管理,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对确需临时安排的学术交流合作,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学术交流合作以外的因公临时出访,执行现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政策。
2017年度出访任务将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计划外团组原则上不再批准,确有必要的计划外出访任务,组团单位可在计划出访团组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并在报批时说明。
请各单位(部门)将2017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于2016年11月24日前报送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逾期未报送的部门,2017年度将不再安排因公出访任务。
附件: 2017年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
联系人:秦晓蕾
联系电话:0931-533738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1月18日